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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尊龙官网民航总局|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ღ◈✿✿,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32号)ღ◈✿✿、《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4]196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财字[1998]19号)文件要求ღ◈✿✿,结合总局机关实际ღ◈✿✿,制定本办法ღ◈✿✿。

  第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ღ◈✿✿,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ღ◈✿✿,节约资金ღ◈✿✿,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ღ◈✿✿,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ღ◈✿✿。

  第三条 使用财政拨款ღ◈✿✿、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的各类物品ღ◈✿✿,以及接受调拨和捐赠等所形成的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捐赠财产按国家捐赠法执行)ღ◈✿✿。

  (一)使用期一年以上ღ◈✿✿,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ღ◈✿✿、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ღ◈✿✿,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ღ◈✿✿。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上述规定标准ღ◈✿✿,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ღ◈✿✿,也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ღ◈✿✿。

  第五条 总局机关固定资产分为五类ღ◈✿✿:lღ◈✿✿、房产ღ◈✿✿、地产ღ◈✿✿;2ღ◈✿✿、机动车辆ღ◈✿✿;3ღ◈✿✿、办公设备ღ◈✿✿、办公家具ღ◈✿✿、物业公用设施设备ღ◈✿✿;4ღ◈✿✿、陈列品ღ◈✿✿、图书资料和其他固定资产ღ◈✿✿。5ღ◈✿✿、专用设备(如红机电话ღ◈✿✿、警用器械ღ◈✿✿、密码通信ღ◈✿✿、视讯会议等)

  第六条 民航总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政策ღ◈✿✿、统一领导ღ◈✿✿、统一管理ღ◈✿✿、分级负责ღ◈✿✿、责任到人ღ◈✿✿、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ღ◈✿✿。

  (1)根据机关各部门报送的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ღ◈✿✿,审核ღ◈✿✿、汇总总局机关固定资产采购计划ღ◈✿✿,填报总局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Z6尊龙官网ღ◈✿✿。

  (5)依据机关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ღ◈✿✿,按处置意见做好固定资产处置监督ღ◈✿✿、管理和协调工作ღ◈✿✿,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处理ღ◈✿✿。

  (2)负责总局机关所属房产ღ◈✿✿、地产的有关原始档案资料ღ◈✿✿、《房屋所有权证》的收集ღ◈✿✿、整理ღ◈✿✿、保管ღ◈✿✿,并定期向档案管移交工作ღ◈✿✿。

  (2)总局机关各部门自有公车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统一纳入车管中心负责ღ◈✿✿,包括其中的产权界定ღ◈✿✿,清产核资ღ◈✿✿,对各部门的车辆管理进行指导ღ◈✿✿、监督和日常管理ღ◈✿✿,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占用的车辆实行监督管理ღ◈✿✿。

  (3)负责各单位车辆使用ღ◈✿✿、变更ღ◈✿✿、报废ღ◈✿✿、更新等项管理工作的协调ღ◈✿✿、核实ღ◈✿✿,并负责指导各部门进行实物量核算ღ◈✿✿,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ღ◈✿✿,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ღ◈✿✿;各使用部门负责合理ღ◈✿✿、有效使用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报表和日常维护管理ღ◈✿✿,杜绝浪费Z6尊龙官网ღ◈✿✿。

  (1)负责对总局机关办公设备ღ◈✿✿、办公家具ღ◈✿✿、物业公用设施设备以及陈列品等其它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ღ◈✿✿。

  (2)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发票产品证书ღ◈✿✿、开箱登记等原始凭证Z6尊龙官网ღ◈✿✿,填写《固定资产增加表》ღ◈✿✿,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等手续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ღ◈✿✿、设备档案ღ◈✿✿。

  (3)依据机关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ღ◈✿✿,如《总局机关固定资产调拨单》ღ◈✿✿、《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ღ◈✿✿、《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失申请单》等ღ◈✿✿,办理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及处置ღ◈✿✿。

  (4)负责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ღ◈✿✿,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ღ◈✿✿、维修ღ◈✿✿、保养ღ◈✿✿、检验管理体制ღ◈✿✿,坚持持证上岗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ღ◈✿✿,负责办公家具ღ◈✿✿、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ღ◈✿✿。

  (3)配合机关服务局ღ◈✿✿,依据采购合同及装箱单的内容对货物进行验收ღ◈✿✿,填写政府采购专用货物验收单或《总局机关集中采购货物验收单》ღ◈✿✿,办理固定资产入库ღ◈✿✿、领用登记ღ◈✿✿,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ღ◈✿✿。

  (4)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和领用登记ღ◈✿✿。人员变动和内部调剂固定资产时ღ◈✿✿,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单》ღ◈✿✿,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手续ღ◈✿✿。

  (5)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记录ღ◈✿✿,向办公厅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和物品退还手续ღ◈✿✿,填写《总局机关领用固定资产退还登记表》ღ◈✿✿,调拨资产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调拨单》ღ◈✿✿,报废资产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ღ◈✿✿,丢失资产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失申请单》ღ◈✿✿。

  (6)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资产日常管理员ღ◈✿✿,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ღ◈✿✿,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清查ღ◈✿✿。

  (1)负责本人领用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维护ღ◈✿✿,爱护公共财产ღ◈✿✿,避免丢失ღ◈✿✿、损坏ღ◈✿✿。如果造成领用资产流失或损坏ღ◈✿✿,根据管理责任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Z6尊龙官网ღ◈✿✿。

  (2)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ღ◈✿✿,到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资产的转移或退还手续ღ◈✿✿,并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单》ღ◈✿✿,经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后ღ◈✿✿,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手续ღ◈✿✿。

  第九条 机关各部门改变隶属关系或性质ღ◈✿✿,以及合并或撤销时Z6尊龙官网ღ◈✿✿,办公厅组织财房处ღ◈✿✿、综保中心ღ◈✿✿、车管中心对相关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和编号造册ღ◈✿✿,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或退还手续ღ◈✿✿。

  第十条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ღ◈✿✿,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ღ◈✿✿,各级责任人分别接各自职责承担管理责任ღ◈✿✿。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向总局机关外的单位或个人转借ღ◈✿✿、租售或赠送机关固定资产ღ◈✿✿。因工作需要ღ◈✿✿,借用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时ღ◈✿✿,由办公厅统一办理固定资产借用手续ღ◈✿✿。

  第十一条 机关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由办公厅财房处ღ◈✿✿、服务局综保中心ღ◈✿✿、服务局车管中心人员担任ღ◈✿✿;各部门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由各部门指定的专人担任ღ◈✿✿;资产领用人为机关在编工作人员ღ◈✿✿。

  第十二条 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要相对稳定ღ◈✿✿,人员变动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资产登记交接手续ღ◈✿✿。交接过程要进行账ღ◈✿✿、卡ღ◈✿✿、实核对ღ◈✿✿,签署交接文书ღ◈✿✿。

  第十三条 总局机关所属房产ღ◈✿✿、地产是指总局机关通过购买ღ◈✿✿、划拨ღ◈✿✿、转让ღ◈✿✿、交换ღ◈✿✿、自建ღ◈✿✿、合建等形式所取得的权属为总局机关的房产ღ◈✿✿、地产ღ◈✿✿。

  第十四条 总局机关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买ღ◈✿✿、交换ღ◈✿✿、自建ღ◈✿✿、合建房产ღ◈✿✿、地产ღ◈✿✿,所在部门必须提出意见送办公厅ღ◈✿✿、规划发展财务司(以下简称规财司)ღ◈✿✿,签署意见后报总局审批ღ◈✿✿,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ღ◈✿✿。

  第十五条 总局机关取得房产ღ◈✿✿、地产后ღ◈✿✿,初始办理部门应将有关原始资料备齐后统一交办公厅财房处ღ◈✿✿,由财房处向地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工作ღ◈✿✿。

  第十六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总局机关所属房产ღ◈✿✿、地产ღ◈✿✿,须向办公厅申请ღ◈✿✿,办公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ღ◈✿✿,必要时报总局领导同意后实施ღ◈✿✿。

  第十七条 在总局机关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ღ◈✿✿,事先应征得办公厅同意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ღ◈✿✿,建设单位应将竣工档案图纸资料交档案馆和财房处各一套ღ◈✿✿,并协助财房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ღ◈✿✿。

  第十八条 总局机关所属房屋进行翻建ღ◈✿✿,必须上报办公厅同意ღ◈✿✿,机关服务局负责办理规划ღ◈✿✿、开工ღ◈✿✿、竣工验收等报批手续ღ◈✿✿,并负责组织实施ღ◈✿✿,将有关翻建档案资料交财房处ღ◈✿✿,统一办理房产变更手续ღ◈✿✿。

  第十九条 总局机关所属房产ღ◈✿✿、地产变更权属ღ◈✿✿,包括划拨ღ◈✿✿、转让ღ◈✿✿、交换等ღ◈✿✿,办理部门应征得办公厅同意ღ◈✿✿,报总局讨论决定ღ◈✿✿。

  第二十条 总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购买ღ◈✿✿、新建办公用房后ღ◈✿✿,原办公用房属总局机关的ღ◈✿✿,应将原办公用房交还办公厅ღ◈✿✿,并由办公厅统一调配使用ღ◈✿✿。

  (一)购入ღ◈✿✿、调入的车辆ღ◈✿✿,按实际支付的买价ღ◈✿✿,调拨价以及运杂费ღ◈✿✿、保险费ღ◈✿✿、安装费ღ◈✿✿、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帐ღ◈✿✿。

  (二)接受捐赠或罚没的车辆ღ◈✿✿,按照同类车辆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证记帐ღ◈✿✿,接受捐赠或罚没车辆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ღ◈✿✿。

  第二十五条 购置ღ◈✿✿、接受捐赠或罚没的车辆ღ◈✿✿,应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ღ◈✿✿、发票等凭证ღ◈✿✿,在车管中心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后ღ◈✿✿,到相关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ღ◈✿✿。

  第二十六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ღ◈✿✿,财务部门负责按车辆的固定资产价值分类核算ღ◈✿✿,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ღ◈✿✿;车管中心负责各单位车辆使用ღ◈✿✿、变更ღ◈✿✿、报废更新等项管理工作的协调ღ◈✿✿、核实ღ◈✿✿,并负责指导各单位进行实物量核算ღ◈✿✿。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ღ◈✿✿,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ღ◈✿✿;各使用部门负责合理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ღ◈✿✿、有效使用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报表和日常维护管理ღ◈✿✿,杜绝浪费ღ◈✿✿。

  第二十七条 机关各部门在每年8月底前ღ◈✿✿,根据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ღ◈✿✿、固定资产配备标准ღ◈✿✿、现有资产使用状况和年度经费情况ღ◈✿✿,制定本部门下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ღ◈✿✿,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ღ◈✿✿,向办公厅提交ღ◈✿✿。

  第二十八条 机关各部门每年l月1日一l5日根据本部门上报的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预算ღ◈✿✿,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ღ◈✿✿,向办公厅提交固定资产《年度采购执行申请》ღ◈✿✿。采购申请内容包括采购货物种类及数量ღ◈✿✿、采购预算申报情况ღ◈✿✿、采购货物用途ღ◈✿✿、本部门现有固定资产使用状况ღ◈✿✿、旧设备退还计划等ღ◈✿✿,并填写《总局机关领用固定资产退还登记表》ღ◈✿✿。

  第二十九条 办公厅根据各部门的年度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情况ღ◈✿✿,审批落实采购项目ღ◈✿✿。原则上采购申请中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非政府采购项目除外)和超标准ღ◈✿✿、超范围配备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不予核准ღ◈✿✿。

  第三十条 机关服务局原则上于每年2月1日一l5日对审批通过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按《总局机关固定资产采购方式》进行年度统一采购ღ◈✿✿,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ღ◈✿✿,由机关服务局按政府采购程序ღ◈✿✿,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集中采购ღ◈✿✿,签订集中采购合同ღ◈✿✿。特殊情况和临时需求ღ◈✿✿,机关各部门可填写采购执行申请ღ◈✿✿,由机关服务局按采购程序ღ◈✿✿,随时组织采购ღ◈✿✿。

  第三十一条 新采购货物由机关服务局依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各使用部门验收ღ◈✿✿,验收合格签署《总局机关集中采购货物验收单》ღ◈✿✿,同时配发各使用部门ღ◈✿✿,将旧设备按计划收回ღ◈✿✿。

  第三十二条 机关服务局综保中心依据《固定资产采购执行申请》ღ◈✿✿、支出报销单ღ◈✿✿、采购货物验收单和购货发票等原始凭证ღ◈✿✿,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ღ◈✿✿,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ღ◈✿✿,再持上述凭证及《固定资产增加单》到办公厅财房处办理报销手续ღ◈✿✿。

  第三十三条 机关各部门接受的捐赠ღ◈✿✿、无偿划拨或经其它途径购置的固定资产ღ◈✿✿,也应持相关凭证到综保中心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ღ◈✿✿,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ღ◈✿✿。

  第三十四条 总局机关计算机的管理按总局厅发[2005]142号《民航总局计算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ღ◈✿✿。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ღ◈✿✿:一次性处置原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ღ◈✿✿,由办公厅审批ღ◈✿✿。一次性处置原值在10一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固定资产ღ◈✿✿,由民航总局审批ღ◈✿✿。一次性处置原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ღ◈✿✿,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审批ღ◈✿✿。房地产和车辆的处置按有关规定执行ღ◈✿✿。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应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ღ◈✿✿,调拨资产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调拨单》ღ◈✿✿,报废资产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ღ◈✿✿,丢失资产填写《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失申请单》ღ◈✿✿,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后ღ◈✿✿,按审批权限分别由办公厅学长塞跳D开最大挡不能掉XSღ◈✿✿、总局或国管局审批ღ◈✿✿。

  相关技术鉴定部门ღ◈✿✿:房产ღ◈✿✿、地产由办公厅财房处ღ◈✿✿;办公设备ღ◈✿✿、办公家具和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由综保中心或委托相关专业部门做技术鉴定ღ◈✿✿;机动车辆由车管中心或委托相关专业部门做技术鉴定ღ◈✿✿。

  第三十八条 总局机关各部门应将批准处置的固定资产上交办公厅ღ◈✿✿,由办公厅分别委托财房处ღ◈✿✿、综保中心ღ◈✿✿、车管中心按处置意见统一处理ღ◈✿✿。

  第三十九条 对机关各部门长期闲置ღ◈✿✿、富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ღ◈✿✿,各部门应统一上交办公厅ღ◈✿✿,由办公厅在总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ღ◈✿✿。

  第四十条 调出ღ◈✿✿、变卖减少的车辆ღ◈✿✿,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ღ◈✿✿,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ღ◈✿✿,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ღ◈✿✿,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ღ◈✿✿。

  第四十一条 正常报废的车辆ღ◈✿✿,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报废意见ღ◈✿✿,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者根据报废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ღ◈✿✿,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ღ◈✿✿,办理有关注销手续ღ◈✿✿。

  第四十二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车辆ღ◈✿✿,由车管中心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ღ◈✿✿,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ღ◈✿✿,追究责任ღ◈✿✿;据鉴定意见ღ◈✿✿、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办公厅ღ◈✿✿、机关服务局车管中心处置意见等ღ◈✿✿,填制固定资减少通知单ღ◈✿✿,办理有关注销手续ღ◈✿✿。

  第四十三条 对于将固定资产由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ღ◈✿✿,按国管财字[1998]19号文件执行ღ◈✿✿。

  第四十四条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ღ◈✿✿,每年由办公厅组织财房处ღ◈✿✿、综保中心ღ◈✿✿、车管中心和机关各部门按职责范围ღ◈✿✿,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ღ◈✿✿,做到账账相符ღ◈✿✿,账卡相符ღ◈✿✿,卡实相符ღ◈✿✿。

  第四十五条 机关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应按办公厅财房处ღ◈✿✿、综保中心ღ◈✿✿、车管中心提供的固定资产领用清单进行核对ღ◈✿✿,核对后的清单及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清单一并报送办公厅ღ◈✿✿。

  第四十六条 机关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财房处ღ◈✿✿、综保中心ღ◈✿✿、车管中心)应对上报的清单再次核实ღ◈✿✿,并与财务资产账核对后ღ◈✿✿,到各资产使用部门抽查盘点ღ◈✿✿,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ღ◈✿✿、保管与维护状况ღ◈✿✿,调整涉及资产状态变更的记录ღ◈✿✿。

  第四十七条 机关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财房处ღ◈✿✿、综保中心ღ◈✿✿、车管中心)应向办公厅提交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报告ღ◈✿✿。

  第四十八条 对未接管理职责要求进行管理ღ◈✿✿,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登记或管理混乱的部门ღ◈✿✿, 造成资产流失的ღ◈✿✿,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ღ◈✿✿。

  第四十九条 对未经审批或超范围ღ◈✿✿、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和不如实反映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及通过其他渠道购置ღ◈✿✿、获得固定资产ღ◈✿✿,又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部门ღ◈✿✿,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ღ◈✿✿。

  第五十条 对未经办公厅批准ღ◈✿✿,擅自将机关固定资产转让ღ◈✿✿、转借或租售的部门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资产流失的ღ◈✿✿,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ღ◈✿✿,并给以相应的党纪ღ◈✿✿、政纪处分ღ◈✿✿。

  第五十一条 如有严重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ღ◈✿✿,造成固定资产大量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ღ◈✿✿,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ღ◈✿✿,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提请总局纪委(监察局)或司法部门依纪ღ◈✿✿、依法处理ღ◈✿✿。尊龙凯时(China)人生就是博!ღ◈✿✿,AG尊龍凱時尊龙网站首页ღ◈✿✿,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尊龙凯时首页装潢百科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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